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苏分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4年首批国家级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20年成为首批“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中医)医院自1997年开始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16年起面向全国招录社会化住培学员,有着丰富的中医住培培养经验。
现开展2024年度“单位委托培养”、“社会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具体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已被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录用的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社会化培养学员:拟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专业(含针灸推拿等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报考人员自愿在我院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5.报考人员均须第一学历为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含专转本、专接本)医学教育,进入培训时须具备中医专业相关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双证书。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报考人员未在国家/江苏省住培平台有效注册过。
(二)培训条件
1.单位委托培养学员
(1)为委托培养单位招聘的正式职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委托培养单位积极配合基地对住培学员进行管理,学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培训时间,如生病、妊娠等,学员应取得原单位的同意。
2.社会化学员
面向社会招录符合培训要求且无工作单位毕业生(如有工作经历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报名
(一)单位委托培养医师
1.报名时间: 7月8日—7月19日(截止到17:00)
2.报名材料:填写递交《“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报名材料(盖单位公章),材料清单如下:
①《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⑤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⑥原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3.报名方式:由聘用单位将①《学员报名登记表》材料扫描件(pdf版本)统一打包 ②《2024年度xx医院派送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信息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szxjdb2151@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委培报名+xx单位+xx人”)。
(二)社会化医师
1.报名时间:7月19日—7月26日(截止到17:00)
2.报名材料:
①《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登记表》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⑥在校期间取得证书、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⑦如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 报名方式:扫二维码登记并将材料扫描成pdf版本发送邮件至邮箱szxjdb2151@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社会化报名+姓名”)。
声明:条件不符合或者材料不属实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及录取
(一)招录考试:内容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分为理论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理论测试单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单位委托培养和社会化培训计划数1:3入选,进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单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分按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占50%,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单位委托培养和社会化培训分别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同等条件下,对下列人员我院将优先录取:
1.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书人员;
2.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3.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人员。
拟定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取公示:根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录名单。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体检合格情况由委托单位统一提供体检报告。
社会化培训学员按拟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拟招录名单。拟招录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安排拟招录学员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三)所有招录名单确定后,基地发放录取通知(含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和应携带的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住培资格。
(招录结束→发录取通知→报到注册→岗前培训、师承选师→入科培训)
六、相关规定
(一)基地按照《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入培后不得变更培养类别。
(三)学员完成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后,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对象在培期间如出现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医疗事故、不服从管理等问题,我院将视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终止培训。单位委培学员同时将通报其派出单位。
(五)培训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培训时间顺延时间最长3年。超过延期时限,退出培训。
培训过程中,科室出科考核不合格者可有1次补考机会,若仍不合格,则视为1次出科考核不合格。3次出科考核不合格,则视为过程考核不合格,亦退出培训。
(六)培训结束后,委培医师均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留用;社会化医师自主择业。
(七)其他:南京市卫健委派送“中医助理全科”专业学员培训地点在我院协同基地(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七、待遇保障
(一)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其委派单位,基地与委托单位、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五险一金等仍由原单位发放,派出单位须充分保障学员待遇。基地不提供宿舍。
(二)社会化住院医师:录取的社会化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根据国家局、省局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南京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发放规培工资待遇(含奖励性绩效工资、伙食补贴、住宿补贴等),不提供宿舍。
(三)按国家规培相关规定,培训对象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中央财政补助。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所产生的费用由学员自理。
八、招生咨询
网址:http:。
电话:025-52362151
地址:东井村48号大院,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国家住培基地” 305(规培办)
联系人:甘老师 电子邮箱:szxjdb2151@163.com
附件:
3. 2024年度xx医院“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信息汇总表.xls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
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