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共建预防平台 推进廉政建设

日期:2015年06月15日

     2015611上午,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和我院联合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建会。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倪一斌检察长与我院党委书记、院长王小宁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闵钐、黄月红、周明,我院副院长师厚华、纪委书记徐健娥,以及基建、人事、财务、药学、设备、采购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实施意见》,检院双方决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机制,共同组织、开展廉政告知、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等预防活动,实施“六个一”措施,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管理,不断增强广大医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倪一斌检察长指出,共建平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预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预防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预防工作的教育引领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创新、探索和研究医疗卫生领域预防工作方法,切实防范、保护职工。

王小宁强调,我院与检察院开展的共建活动,是围绕防范职务差错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举措,非常感谢区检察院对我院工件的关心和支持,也期望充分发挥共建优势,开展预防活动,创新预防手段,完善预防机制,提升预防实效,确保“转化医学楼项目”等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人民提供更满意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