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喜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日期:2011年01月30日
日前,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标兵的决定》(苏委【2010】452号),我院喜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科研、医疗、教学和服务取得丰硕成果,此次荣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既是社会各界和上级领导对我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我院进一步做好工作的鞭策和要求。
荣誉只能说明过去,开拓才能赢得未来。目前,正值全院上下同心协力谋发展之际,我们要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职工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接再砺,同时要查找不足,巩固成绩,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促文明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为江苏省“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为建设高水平的医、药、教、研一体的大型医疗、研究、教学机构而努力做贡献,全方位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实现我院“十二五”时期奋斗目标开好局。(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