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专业面试专家组
每个专业面试组不少于5名专家,成员一般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人员担任。秘书一名,落实专业面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采取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总成绩500分,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报到时的复试安排表。
1. 3月24日 笔试(含英文文献翻译)
笔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2. 3月25日 临床技能操作
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统一组织。
3. 3月26日 专业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参加面试。
面试按专业方向组织。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思维能力等。各专业方向需要准备好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3个题目,一是公共题,由每个面试组组长负责组织出题,题量要足够,尽量不重复。另外两个是专业方向题,一般由每个面试小组中的各专业方向导师现场出题。
三、录取方案
1.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如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将予以“淘汰”,不予录取,且不可参与我校调剂:
①专业面试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②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能达到60分;
③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④体检不合格者。
2.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各面试专家组在面试结束后由组长当场宣布拟录取结果并提醒未录取考生尽快上网调剂。
1.参加双选的导师必须满足《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
2.导师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招收2名硕士研究生。
3.各学科(专业)在复试结束后立即组织导师和拟录取考生进行双选工作,由导师介绍其研究方向与课题,拟录取考生提交个人简介并填报志愿表,双向选择后确定指导教师并公布结果。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7.03.20
抄送: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