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年01月09日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9号)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7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7年基金项目全部实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曾经获得过基金项目人员和在线申请过项目人员可通过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进入ISIS系统填写相应类别申请书,其他人员登录ISIS系统申请项目需从科技处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请各科室统一提供申请者姓名,姓别,科室,邮箱,手机号),进入ISIS系统按照项目类型要求填报项目申请。

3.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关于申请人的身份、年龄等要求参见各项目类别《形式审查表》。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712)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5.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医学部规定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今年申报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2015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7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6.在站博士后依托南京中医药大学申请项目,需要学校提供承诺函,请提前联系院科技处。项目申请年限不大于其承诺的工作时间。

7.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直接费用各科目不设比例限制,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8. 项目申请中如涉及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

 9. 请各有科室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于201737日前在线提交其它类别项目39日前在线提交,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310日前将各部门申报汇总表、经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形式审查表不用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手册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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