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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破解以药养医困境 总体不增患者负担—— 省物价局解读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热点

日期:2015年10月29日

   昨天出台的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此次改革目的是什么?患者的负担是增加还是减轻了?医院和药店会受到何种影响?……针对市民关心的话题,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

改革旨在解决以药养医问题 体现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

    记者:为什么现在要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孔祥平(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我省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5年制定的。10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成本不断增加,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 

    同时,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原材料价格下降,业务量大,其项目价格偏高,医疗服务价格关系扭曲,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矛盾突出,城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药占比高达45%左右。 

    2012年,我省在15个县(区)和镇江市进行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2013年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从改革的评估情况看,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基本做到了医院平稳运行、医保资金风险可控、患者个人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今年,我省被列为全国4个医改试点省之一。省委、省政府也多次专题研究医改工作,并相继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等指导医改的政策文件。 

    医药价格改革是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物价局会同省卫计委、人社厅、财政厅制定了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初步方案,召开价格决策专家咨询论证会进行论证,并分别召开了医务人员、患者座谈会,多次在省委、省政府医改专题会上进行了讨论、修改,在多个医院进行了模拟测算,最终出台该改革方案。 

慢性病患者受益最大 高血压月省药费50

    记者:改革后,患者的负担是增加了还是减轻了? 

    孔祥平:这次改革的原则是,总体上不增加患者的直接负担。但省内各城市的医保支付能力和政策并不完全一样,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差别应该不大。具体情况还要等医保部门出台配套的具体政策。 

    吴爱琴(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具体到不同的患者,影响肯定也不一样。比如,慢性病患者,因为取消了药价加成,负担会明显减轻。比如,高血压患者,每月大概能省药费50元左右;糖尿病患者,每月大概能省40元左右;肺炎住院的病人,因为用药量多,总支出也会减少,原来在三甲医院住院9天要花12846元,改革后只需12297元。 

    而口腔患者支出会增长,原来补一颗牙要128元,改革后则涨到140元。对于一些手术费,则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比如,在三甲医院做阑尾切除手术,住院5天,原来总费用是7630元,改革后上调至7760元。 

    特别要说明的是,对涉及特殊群体的很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次都没有调整,包括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不调整项目达1625项,加上定价权限下放各市的不调整项目,超过30%以上。 

疑难手术最高涨价75% 儿童手术费加收20%

    记者:为什么四级手术提价幅度最高达到75%?哪些手术属于四级手术? 

    孔祥平:手术是医生医疗服务价值的重要体现之一。为了鼓励高等级医院开展疑难复杂手术,所以特别规定四级手术最高提价幅度为75%,原来的规定都是只能上浮15%。四级手术主要是指难度大的、有创新性的手术,比如心脏手术、器官移植手术等。目前,省物价局正在向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等大医院征求意见,待确定四级手术名录后,再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为什么6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也要加收20%的费用? 

    孔祥平:儿童手术的难度也非常大,手术成本也高于成人。而且,现在儿科医生非常缺乏,也希望通过这一改革促使这一问题得到改观。

财政补贴+增效节支 确保医院收益总体稳定

    记者:这次改革对医院的收益有多大影响? 

    吴爱琴:这次医药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我们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85%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增效节支解决。 

    记者:为什么中药饮片、医院制剂没有取消药价加成? 

    孔祥平:这主要是为了鼓励和扶持中医中药的发展。 

    记者:为什么要将公立医院特需病房床位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孔祥平: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把更多的床位留给普通患者。同时,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民营医院参与进来,让民营医院去提供更多特需病房市场需求。 

我市医院收费系统 30日晚开始切换

多家药房已做好降价准备

    虽然我市医改尚未正式启动,但近日记者在各大医院发现,应对医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此次医改涉及的药品加成取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味着医院的所有收费系统都要重新调整。”市第一医院副院长赵太宏告诉记者,该院财务、信息、医保等部门已展开多轮收费系统调整测试,静等南京市医改正式启动的指令。

    “这几天我们一直在开会,落实这个事,确保30日平稳过渡。”南京另一三级医院副院长表示,1030日晚上11点,我市公立医院挂号收费系统开始切换,1个小时后,也就是31日零点,正式执行新医改后的挂号收费体系。此次价格调整按照省里的大政策执行,调整的目录有5000多种,价格有涨有跌,保持费用总体平衡。 

    记者在各大医院还看到,对于非急诊检查和平时服用的一般药物,不少医生开始善意提醒患者“可以再等几天”。

    “马上就会实行新的收费系统,药要不要等几天来拿。”昨天,在市妇幼妇科门诊,医生朱慧提醒来自江北的患者张奕(化名)。记者看到,张奕昨天拿的药物总金额约200元,11月取消药品加成后,她所拿药物较现在便宜20多块钱,“算了,来回太折腾了。”最终,张奕为省事还是选择将药物拿走了。

    市民戴芳在朱慧的建议下选择了“再等等”。原来,戴芳下腹坠痛数日并偶尔有出血,需要做彩色B超。根据我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彩色B超检查收费在调整之列,“今天已经约不到彩超了,索性再等一两天享受便宜价格吧。” 

    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药品价格将降低15%。“这意味着我们的价格也必须下调,否则就没有了市场。”我市一连锁药店分管业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虽然零售药房的药品和医院药品在规格、剂型上有差异,但高血压、糖尿病等一些慢性病药物有很多是一样的,零售药房执行的是“不高于国家零售价格”的政策,价格执行范围相对宽松,不少较我省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价格低5%10%,“公立医院15%的加成取消后,意味着我们此前的优势没有了,压力倍增。”这位负责人说,他们正在等待南京药品调整价格的最终目录清单出来进行及时调整。

    南京药事供应链副总经理金同勇表示,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成取消后,所有社会零售药店在短期内都会受到较大冲击,“接下来,药房必须与厂家重新谈判价格,确保合理利润,否则不少药房都会面临亏损。”            本报记者 顾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