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4年6月(第一批次)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为做好2024年6月(第一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8]7号)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6月(第一批次)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核

1.“答辩申请及审核”。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并修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并提交培养环节、科研成果及学生答辩申请,并提交“学生答辩申请”。

2.“答辩”。 由各位导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8]7号)自主安排答辩事宜。

3.“答辩结果录入及审核”。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在系统中填报并提交“答辩结果录入”。

二、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核

1.“学位授予数据录入及审核”。申请人在学院审核通过答辩结果后,在系统里及时录入学业申请信息,此部分数据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位平台论证学位证书使用,上报后数据无法修正,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准确核对,仔细复核。

2.“科研成果审核”。学生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或录用通知附件(SCI论文需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及论文首页;中文期刊需提交期刊封面、论文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录用状态的论文除提交录用证明外还需提交版面费缴费证明;所有附件均需导师确认签字)。

3.“科技档案审核”。申请人在教育处领取科技档案袋,并按照答辩材料包中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卷内目录粘贴于封面,在责任人处签字,并交至教育处进行现场审核。(《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用表》下载地址https://gra.njucm.edu.cn/2021/0302/c2942a71201/page.htm)

4.“论文归档”。 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6份,其中1份自留等学校通知交校图书馆归档,1份装入学生科技档案,其余4份交至教育处,由教育处统一寄送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中信所或中社科及学院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在校图书馆管理系统中提交,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三、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时间安排:

1.请各位同学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完成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2.如参加答辩的同学为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填报,并于系统生成打印《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于毕业答辩时一同完成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的结题汇报,并将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签字表、项目相关成果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随学位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处。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16日-5月20日

答辩申请

5月21日-5月26日

学位论文答辩

5月27日-5月31日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以上为初拟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答辩相关要求: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专家组成,且博导不少于三名。专家中至少包括两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正高职称专家、一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秘书一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 建议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中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专业的专家。

、其他事项

1.参加申诉复议的请务必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并于学位申请时将复试结果打印放入科技档案。

2.未拍摄学位证照片的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电子版证件照片(要求见附件1)至教育处,照片命名: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szxyjyc@126.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