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3.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4.院纪检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一志愿复试

(一)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核

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复试考核(总分500分)

1. 复试考核包括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部分专业)、临床技能考核(部分专业)、专业面试等形式。复试考核各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部分专业)、临床技能考核(部分专业)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2. 全体考生均需参加专业面试考核,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外语口语表达、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面试考核满分150/450。采用线下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由面试考核小组自行确定。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00210061057等专业面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

满分(15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合格/不合格

外语口语及应用能力

30

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背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0

综合素质:职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科研思维和

创新能力等

100













1007100810551056等专业面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

满分(45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合格/不合格

外语口语及应用能力

100

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

100

专业实践能力:专业背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00

综合素质:职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等

150

3.专业面试考核具体安排

日期

专业

名称

专业

代码

复试时间

面试考核地点

4

1

中药学

100800

8:30-12:0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东井村48号)

中药学

105600

8:30-12:00

14:00-17: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东井村48号)

药学

105500

8:40 -11: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门急诊楼16楼小会议室

中医五官科学

105706

12:30 -13: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门急诊楼5楼耳鼻喉科会议室

中医内科学

105701

14:00-17: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门急诊楼11楼检验科会议室

中医妇科学

105704

17:30-18: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门急诊楼16楼小会议室

4

2

中西医结合临床

105709(外)

14:30 -15: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门急诊楼3B超会议室

4

3

中医骨伤科学

105703

15:00-18: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门急诊楼14楼骨伤科示教室

中西医结合临床

105709(内)

14:00-17:30

海燕策略研究线路一门急诊楼16楼小会议室

提醒:所有面试请提前10分钟到场。

 

三、一志愿考生录取

1.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3)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7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达到60分;

4)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2.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关于中医专硕(1057)校内专业方向志愿调整

按《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五、关于调剂

我院调剂工作及相关事宜,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工作监督

院纪检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608669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856378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字街100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办公室